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米乐 登录入口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米乐 登录入口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且尚未归还的股数为822,500股,本期上述股份均已归还,故相应增加限售股822,500股。
1、2024年2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250,858,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3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